******有限公司审计机构选聘办法
******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实施地行政区划:重庆市南岸区
所需服务类型:破产业务服务
服务内容:(一)审计机构结合现有20******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日(2024年7月25日)的全部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等相关事项进行破产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除上述一般事项外,还应当关注并披露包括但不限于下述事项,必要时根据管理人要求,出具下列单项专项审计报告(该专项审计报告不另行计费,包含在包干价中):1.分析企业破产原因;2.审查债务人是否存在股东虚假出资、是否存在股东抽逃出资;3.审查债务人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是否存在与公司、以及债权人不当交易,从而损害公司、其他债权人的行为,以及是否存在董事、监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中交通信公司处获取非正常收入和侵占企业财产的行为;4.管******法院或管理人提出的与本案相关的其他审计相关工作。
其他要求说明:(一)现场勘查管理人不组织实地勘查,由参选机构自行了解后报价,凡参选的机构都将视为对审计单位的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二)中标后提交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项目陈述书(原件)。应包括参加本次选聘的意向书、机构简介、破产类业绩清单、参与本项目的团队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格证明、针对本案件的服务方案。2.项目报价书(原件),报价形式请严格按照本选聘办法的“价格要求”;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院社会中介机构名册、名录的证明及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破产业务服务”等其它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6.承诺书(原件)。应包括:(1)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2)对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3)同意并接受本选聘办法内容作为正式合同约定内容的一部分;(4)不存在《重庆破产法庭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关于管理人选聘其他社会审计机构的工作指引(试行)》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应回避情形;(5)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6)提供的报告或服务符合行业相关准则、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7)被选定为审计机构后不得将业务分包、转包,不得采取串标、围标等不正当竞争方式。
服务时限及说明:在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审计工作、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合同签订时限及说明:管理人通知中选后的3个自然日内签订合同
服务金额:1.0元
金额说明:报价应为一口价、固定价、包干价,并且只能以“本次审计服务总报价为XX元”的形式进行报价,并承诺本次审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人工费、税费等)均包含在报价之内。报价应在管理人发布公告确定的价格区间之内。元
选取方式:竞价选取
选取时间:2024-12-02 09:00:00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023-******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