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标段信息
公告内容
******有限公司受******旅游局的委托,对南佐遗址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地形图测绘(补充)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被邀请企业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中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供应商,欢迎被邀请的供应商前来响应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SYZ2025-03
2.项目名称:南佐遗址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地形图测绘(补充)
3.采购内容:对项目区域进行1:1000地形图测绘(详细采购内容见招标文件)。
4.预算金额:490000.00元(报价不得高于此价格)
5.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项目全部内容。
6.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中******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类别包含工程测量)。
三、响应登记时间及要求
1.请于2025年2月8日12时00分至2025年2月11日17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投标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2月11日17时00分,未按规定时限上传或内容不全者将不予通过。
四、网上竞价时间及要求
1.通过资格审核的供应商须在2025年2月11日18时0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供应商仅限一轮报价,包含实施本项目的一切费用,供应商提交报价时须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预算金额。
3.系统评审,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
五、结果公示
1.采购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同时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2.所有参与竞价的供应商,请将与网上上传内容一致的投标文件纸质版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1份(U盘、WORD及PDF版本各一份),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版文件一致,否则视为无效响应;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旅游局
地址:庆阳市西峰区九龙路29号
联系人:张文译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庆阳市西峰区由佳苑小区东六排五号二楼
联系人:虎骁煦
2025年2月8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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