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限公司年产20 万吨PAN 基原丝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需向公众公开相关信息,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生产的环境保护有关意见和建议。以下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年产5.6万吨PAN基原丝及5.6万吨丙烯腈聚合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乌海市海南区经济开发区西来峰项目区
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规模:建设年产5.6万吨PAN基原丝及5.6万吨丙烯腈聚合项目。
建设内容:建设聚合生产线1******消防、压缩空气等辅助生产系统。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西来峰工业园项目区东南、园区铁路北
联系人:胡伟雄
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中海财富广场C座9011号
联系人:郭立城
电话:******
邮箱:******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将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规定执行,主要工作程序为:接受建设单位委托——资料收集、现场初步调查——现场详细调查和环境现状监测,公众参与——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报告书公示、专业机构评审——管理机构审批报告书。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
建设项目过程回顾、建设项目工程评价、区域环境变化评价、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评估、环境影响预测、环境保护方案和改进措施、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
五、公众意见表的获取和提交方式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本网页附件下载或通过生态环境部网址(******/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下载。
公众意见表填写完成后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途径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即日起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前,公众均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