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大道西侧、树云南路东侧房地产开发项目(恒驰·花语墅)施工
资格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 幸福大道西侧、树云南路东侧房地产开发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灌云县数据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灌数据投资备〔2024〕22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幸福大道西侧、树云南路东侧房地产开发项目(恒驰·花语墅)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灌云县开发区幸福大道西侧、树云南路东侧;
2.1.2建设规模:建筑总面积约128873.4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88608.02平方米。计容面积包括:17层第四代高层住宅楼6栋58899.84平方米,4层叠墅12栋23191.52平方米,1层物管社区用房1栋720.59平方米,配套建设2层沿街商业用房4036.92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1458平方米,室内体育健身用房201.4平方米,邮政代办点50.21平方米,消控室49.54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40265.38平方米。不计容面积包括:养老服务用房150.72平方米,托育服务设施201.4平方米,配电设施867.59平方米,门卫61.11平方米,垃圾用房41.82平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
2.1.3合同估算价:约50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 70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1.5质量要求: 合格;
2.2招标范围:幸福大道西侧、树云南路东侧房地产开发项目(恒驰·花语墅)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资格审查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省住建厅〔2023〕11 号公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请参与本次投标的企业提供最新版本。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资格)。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R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自2022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7.5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工程造价3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工业建筑)施工业绩。
注:
(1)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交)工验收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缺一不可。竣(交)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2)工程造价以施工合同为准,建筑面积以施工合同或者竣(交)工验收证明为准(如施工合同与竣(交)工验收证明建筑面积不一致的,以施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交)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
(3)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申请人名称、工程内容、工程规模、合同金额(或工程造价)、建筑面积、竣(交)工验收证明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证明材料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造成无法确定的或不能明示相关信息,则需同时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4)类似工程指新建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工业建筑)。
3.5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③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授权代理人。
④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2024年8月至2025年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⑤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苏建规字〔2017〕1号、连建发〔2021〕338号、连建发〔2021〕336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b.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信用江苏******”公布为准,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d.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e.本工程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苏建招办〔2022〕2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注: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3.6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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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
分值构成 (总分40分) |
类似项目业绩(17分) 认证体系(3分) 工程奖项(10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10分)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2.3.2 |
类似项目业绩 (17分) |
1、企业业绩(12分): 自2022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7.5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工程造价300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宅小区工程施工业绩,每提供一个得4分,最高得12分。 |
2、项目负责人业绩(5分): 自2022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7.5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工程造价300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宅小区工程施工业绩,每提供一个得5分,最高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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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2)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认定。 (3)工程造价以施工合同为准,建筑面积以施工合同或者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如施工合同与竣工验收证明建筑面积不一致的,以施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 (4)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申请人名称、工程内容、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合同金额(或工程造价)、建筑面积、竣工验收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证明材料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造成无法确定的或不能明示相关信息,则需同时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5)项目负责人业绩与投标人业绩不重复计取,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项业绩不重复计取。 (6)类似工程指新建的住宅小区工程。 (7)类似业绩相关证明资料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投标文件中链接至企业诚信库获取到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内容为准,否则不得分。如果因上传的证明资料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不予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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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体系 (3分) |
1、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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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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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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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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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奖项 (10分) |
自2022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工业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施工项目: ①获得省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工程奖项的,每有一项得3分; ②获得市级部门颁发的工程奖项的,每有一项得2分; 本项最高得10分。 注: 1.颁发部门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行业学会为准。 2.申请人须将获奖证书或相关文件(须体现投标申请人名称)、施工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缺一不可。提供的施工合同、获奖证书或相关文件必须能清晰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申请人名称、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3.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者相关文件上的时间为准,获奖证书与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 4.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计取一个最高奖项分,不累计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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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 (10分)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参加现场答辩。 具体程序如下: (1)拟派项目负责人将在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进行现场答辩,具体时间暂定为:******服务中心大楼)。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参加现场答辩,否则视为放弃项目负责人答辩处理。 工作人员核对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宣布查验结果,组织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 (******委员会针对本次招标工程相关内容拟定答辩题目,由项目负责人书面答辩(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及相关资料),答辩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答辩采用暗标评审,答辩内容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委员会根据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情况进行评分,投标申请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无需制作该部分相应文件。 |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82分 施工组织设计:1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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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直接确定:■方法五; 2、评标基准值计算: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评标价为经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报价,下同),在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其规定范围是指:下限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 25%(含)的价格,上限为最高评标价; 3、B 值抽取方法 (1)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 (2)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只有一个区间,则只在此区间内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区间内只有一个评标价,则该值自动进入抽取范围);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C值)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 (3)若均不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将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 值以上,不含C 值)的评标价作为 B值抽取范围; (4)若以上(2)、(3)区间均无评标价可抽取,则再将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的评标价(C值以上,不含C值)作为B值抽取范围,随机抽取B值。 4、下浮系数 K、下浮率Δ、B 值,均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分类取值范围: 下浮系数 K:95%、95.5%、96%、96.5%、97%、97.5%、98% 下浮率Δ(房屋建筑工程):6%、7%、8%、9%、10%、11%、12% 注: (1)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所包含的规费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所包含的规费税金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2)B值在初步评审后由招标人代表在腾讯会议里抽取,并将通过互联网直播的方式向各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实时播放,各投标单位请提前下载“腾讯会议APP”,开标当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发布腾讯会议的会议号,请投标单位输入会议号进入及时观看,投标单位务必保证电话畅通,由于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无法观看直播的,视为接受B值抽取程序,并认可期间宣读的所有内容,招标人不接受因此而提出的任何异议。 5、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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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82分)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 0.6 分,每高1%扣 0.9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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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组织设计 (18分) |
******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 ■0.01 □0.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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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
分值 |
页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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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
3 |
2-5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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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
2 |
2-4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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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2 |
5-10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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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
3 |
5-10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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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
2 |
6-12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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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3 |
15-28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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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
2 |
6-15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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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 |
1 |
5-10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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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制,暗标编制说明: (1)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特别提醒: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
6.1获取时间:2025年 3 月 4 日至 2025 年 3 月 11 日;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6.3经资格预审确定的合格投标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由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 3 月 17 日09时00分。
7.2逾期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灌云县 地 址:连云港市灌云县美都新城26幢
邮 编:222200 邮 编:222200
联 系 人:许工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518-****** 电 话:0518-******/******
传 真: / 传 真:0518-******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2025 年 3 月 4 日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包括资格预审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2.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 |
刘书丹 |
****** |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 |
国泰新点软件客服技术支持 |
0512-****** |
|
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 |
0518-****** |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连云港地区支持实体CA锁和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1.如需办理实体CA锁,请您联系CA机构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
2.如需申请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请您在投标人“全国CA互认”扫码登录页面点击下载安装,自主选择APP进行安装和线上申请。
使用CA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服务中心3号楼。
实体CA锁(连云港办理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
各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企业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新点软件 |
黄桂松 朱家旺 张海南 |
0518-****** 0512-****** |
广联达 |
郑磊 刘书丹 |
****** ******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A名称:CFCA |
孙丽丽 耿立珍 公司客服 |
******(微信同号) ******(微信同号) ******66 |
******有限公司 CA名称:国信CA |
周梦雪 魏飞 客服电话 |
****** ****** ******10 |
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 |
下载和办理网址: ******/#/allActivated?tradingSystemCode=E******73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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